第11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
||||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悉,为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和诊疗康复方面的独特优势,20种防治新冠病毒药品临时纳入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据介绍,经国家医疗保障局批准,本次临时纳入我省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防治药品共涉及20种,其中,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药品分别为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河南省中医院、河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郑州市中医院、安阳市中医院、南阳市中医院、驻马店市中医院等7家医疗机构中药制剂,6种中成药分别是青石颗粒、散寒化湿颗粒、蒲地蓝消炎口服液(片)、抗感颗粒、金莲清热泡腾片、六灵解毒丸。医保临时支付期将于2023年3月31日止。 按照规定,此次临时纳入的药品按乙类药品管理,首自付比例为10%。金蒡清疫颗粒等14种医疗机构制剂,按照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调剂范围使用的,其调剂使用的药品费用可纳入医保支付。制剂调剂使用超出规定期限和范围的,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
3上一篇 下一篇4 |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