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曹婷)昨日,记者从市商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发挥汽车等大宗消费在拉动消费、繁荣市场、提振信心中的重要抓手作用,满足市民汽车消费需求,我市将2023年“兔年迎春”汽车焕新季活动延长至3月10日,并增发1亿元汽车消费券。
据了解,增发1亿元汽车消费券,其中燃油车消费券增发6000万元,新能源车消费券增发4000万元。3月1日上午10时,1亿元汽车消费券资格校验及领券系统在“郑好办”APP正式开启。
汽车消费券的补贴对象为:活动期间在市内五区(金水、中原、管城、二七、惠济)和三个开发区指定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5万元以上小型非营运车辆(包括新能源车、皮卡车,不包括二手车交易)的个人消费者(户籍不限)和企业。购买车辆需在郑州市(不限于市内五区及三个开发区)办理新车注册上牌手续。今年1月1日第一批5000万元汽车消费券补贴活动开始以来,已按活动要求完成新车购置及注册上牌,但未领取到汽车消费券的用户。
补贴标准:购置燃油车按照购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购车裸车开票价在5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不含)以下的燃油车,可享受3000元电子消费券;购车裸车开票价15万元(含)以上的燃油车,可享受5000元电子消费券。购置新能源车按照购车发票价税合计金额,购车裸车开票价在5万元(含)以上至15万元(不含)以下的新能源车,可享受4000元电子消费券;购车裸车开票价15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车,可享受6000元电子消费券。
据介绍,此次消费券使用规则为消费券限在市域内所有支持“云闪付(银联二维码)”支付的线下实体商家消费使用。消费券使用期限截止到3月31日24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