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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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拓宽立法项目征集渠道,做好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至2027年地方立法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郑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特向社会各界征集地方立法规划建议项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郑州市地方立法条例》的规定,属于我市立法权限范围。建议项目可以是新制定地方性法规,也可以是修改或者废止原有地方性法规。 三、立法建议项目要体现地方特色、突出问题导向。提出建议项目应当以“当好国家队、提升国际化、引领现代化河南建设”为总目标,聚焦加快“四高地、一枢纽、一重地、一中心”和郑州都市圈建设,紧扣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主线,将有利于促进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乡村振兴、城市有机更新、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社会治理创新、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作为立法重点。 四、立法建议项目要具体明确。提出立法建议时,请简要写明立法项目名称、立法依据、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拟确立的主要制度等,有条件的还可以提供论证报告和法规文本建议稿。 五、截止时间:2023年3月15日。 六、立法建议项目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和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郑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联系电话:0371-89890713 传真:0371-89890715 电子邮箱:zzrdfgw@163.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西路233号 邮政编码:450007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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