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郑报全媒体记者 张竞昳)省教育厅日前发布《2023年河南省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实施办法》,今年全省共有19所高校的77个专业(计重复)拟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
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是大学本科后教育,主要招收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根据政策,已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五年及以上的高校,方可申请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招生专业须依托现具有学士学位授予资格的本科专业,经教育部备案;招生计划重点向上一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较好的高校、国家和区域经济急需紧缺学科专业领域倾斜。今年我省共有19所高校的77个专业(计重复)拟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具体名单可登录河南省教育厅网站查询。
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学制两年,全日制学习,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原则上不安排专业实习。毕业证书上须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须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应当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办理相关就业手续;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相关就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