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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按下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速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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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按下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速键”

(上接一版)为了给中药材种植提供风险综合保障,我市计划建立政府财政补贴扶持与保险公司提供风险保障相结合的综合保障机制,借此减少种植户因不可抗力或价格波动导致的损失。

新建中医药项目最高可获千万元奖励

为大力扶持中医药产业项目,我市将支持新建中医药项目。对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中医药新建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按照项目生产和设备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重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实施重大项目贴息。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上且开工后一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亿元的重大中医药项目,按规定贴息一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总投资20亿元以上且开工后一年内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0亿元的项目,可按规定贴息两年,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

此外,针对中医药技术项目技改升级、中医药企业智能化改造以及中医药企业绿色化改造,我市都将给予针对性的补贴扶持。

中医药企业迈入全国“百强”奖励300万元

为加强中医药企业成长培育,我市将努力做大做优龙头企业。对首次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的企业,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单品种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5亿元、3亿元、1亿元的中医药药品,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同时,我市将加速培育“专精特新”企业。支持中药材种植、中成药、中药饮片 (含中药颗粒)等细分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对新认定的国家级 “小巨人”企业、省级 “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单项冠军”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中医药科研创新可享一次性奖励

为提升中医药创新能力。新政鼓励中医药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员等主体,引入新工具、新方法、新技术、新标准用于中药创新药研发和疗效评价,支持古代经典名方创新研发;鼓励医疗机构自主研发或院企合作,支持院内制剂及名老中医经验方向新药转化,鼓励中药企业开展中药同名同方药研究。

对完成III期临床试验的企业,给予10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取得中药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中医药品种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医疗器械诊断试剂类3类及非诊断试剂类2~3类注册证书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顶尖中医药团队项目入郑最高资助1亿元

为支持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团队)建设,新政明确,对入驻我市的国医大师、中医中药领域院士领衔的“团队+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最高1亿元综合资助。对新引进的全国名中医,经认定后给予税前200万元个人奖励,在郑首次购买自住住房给予150万元购房补贴或提供不超过15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其领衔的创新创业团队,最高给予2000万元项目资助。

领军拔尖人才培养每人最高20万元培养经费

为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我市将建立完善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新政规定,今后,将中医药领军拔尖人才培养纳入郑州人才政策支持范围,遴选一批具有较强成长潜力、引领专业学科发展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进行重点培养,每个培养周期给予每人最高20万元培养经费,支持人才成长为省级、国家级专家。向中医药高端优秀人才发放 “服务绿卡”,在全市范围内享受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绿色通道”服务。

每个县级中医院要建两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

在加强中医药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我市将做强龙头中医医疗机构。大力推动市级龙头中医医院建设,力争建成特色突出、临床疗效显著、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中医特色重点医院。积极创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开展中医医院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

同时,我市将壮大骨干中医医疗机构。推动各级政府落实公立中医医院办医主体责任,持续改善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县级中医医院 “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每个县级中医院建成两个中医特色优势专科和1个县域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

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

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健康。

为此,我市将进一步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提升中医馆服务能力。

同时,我市要建立中西医协同长效机制。建立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协同机制,聚焦癌症、心脑血管病、糖尿病、感染性疾病等重大疑难疾病、慢性病、传染性疾病,开展中西医联合攻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水平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服务。将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不断提高中西医结合服务水平,增强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

适宜中药药品及中医医疗服务及时纳入医保

为完善医保支持政策。新政明确,我市将支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在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过程中,适当提高中医优势病种的分值。对集采中选药品探索推进医保基金与中医药生产供应企业直接结算。按规定将适宜的中药 (含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优化现有中医价格项目,适当提高体现中医劳务技术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

打造郑州对外交流“中医药名片”

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中医药文化保护传承。

下一步,我市将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大力挖掘中医药文化资源,加强中医药古籍保护和开发,加大对传统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力度。支持设立河南省岐黄中医文化研究院。

未来,我市还将深化中医药交流合作。在中医医疗、教育、科研、制药、服务业等方面加强国内外深度合作与交流。探索将中医药特色品牌与服务贸易、旅游相结合,吸引境内外居民来郑体验中医药服务、购买中医药产品,把中医药打造成郑州市对外开放和人文交流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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