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郑好融”入池贷款类型应为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或权利质押贷款。融资主体为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主的,应为个人经营性贷款且贷款用途须用于相应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
由融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贷款,融资担保公司不得向被担保企业收取保证金,以及评估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反担保物不得为固定资产。
银行贷款利率不超过上一年度全省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融资担保公司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对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郑好融”业务,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若干意见》(郑政办〔2022〕96号文)规定,对单户10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业务给予担保费补贴,补足至2%。
“郑好融”资金池补偿标准
“郑好融”资金池的补偿比例按照贷款类型分为担保类贷款和银行直贷类贷款,根据贷款类型不同采取差异化风险分担模式。
担保类贷款:担保类贷款是指由融资担保公司担保的贷款,反担保措施不得为房产、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的抵质押方式;对于担保类入池贷款发生的不良贷款,按贷款本金实际发生损失由银行、融资担保机构和“郑好融”资金池按20%∶60%∶20%比例进行风险分担。
银行直贷类贷款:银行直贷类贷款是指由银行发放的信用贷款、权利质押贷款(包括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收益权、存货等)、组合贷款(实物资产抵押额不超过贷款本金的30%);对于银行直贷类入池贷款发生的不良贷款,按贷款本金实际发生损失由银行、“郑好融”资金池按70%∶30%比例进行风险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