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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记者昨日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郑州市“郑好融”信贷风险分担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推动破解全市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和金融机构“信息不对称、贷款难、成本高”问题。 “郑好融”资金池总规模5亿元 我市聚政府、监管、金融机构合力打造了“郑好融”普惠科创金融服务平台,结合《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郑好融”平台加快构建普惠科创金融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要求,制定《郑州市“郑好融”信贷风险分担补偿资金池管理暂行办法》,规范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暂行办法》提到,“郑好融”资金池是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构建企业融资补偿机制,缓解我市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而安排的政府性资金。资金用途主要包括担保费率补贴、由政府分担的风险损失补偿、“郑好融”资金池委托管理费等支出。 “郑好融”资金池总规模5亿元,首年初始规模3亿元,第二年再安排2亿元,由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相关预算,建立长期动态补足机制。每年6月底前按年审核结算资金池使用情况,及时补充资金,确保“郑好融”资金池规模不低于5亿元。资金池设立后,市各职能部门已出台或将出台的其他各类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类业务,统一整合由资金池实施。市各职能部门应加强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提高政策协同性和精准性。 “郑好融”资金池支持对象 “郑好融”资金池支持对象须为经营主体注册地和缴税关系均在郑州市的市场主体,同时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含法定代表人及自然人股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 纳入资金池补偿范围的入池条件 单户纳入“郑好融”的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重点支持单户贷款500万元(含)以下的首贷和信用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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