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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郑州市关于省委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结合
全面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水平
全力以赴多措并举组织好“三夏”工作
坚决保障好粮食安全维护好农民利益
做好小麦抢收烘干 全力夺取夏粮丰收
发挥技术人才资金优势
融入郑州经济社会发展
郑州开通机收 保障热线电话
郑州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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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关于省委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3月9日,省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对郑州市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2年5月18日,向我市反馈了督察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扛牢政治责任,建立整改机制,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实。截至2023年4月底,57项整改任务已经完成45项,其他12项正在推进。督察期间358个群众举报件,已完成352件,剩余6件共反映3个问题,已列入整改方案,目前正在推进。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突破。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稳督察整改政治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市“五位一体”高质量发展体系,成立了书记、市长任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坚持把督察问题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牢牢扛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抓、全程抓,做到整改见人见事、见果见效、见根见底。

(二)健全工作机制,压实整改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先后组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制定《郑州市贯彻落实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方案》,逐个细化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2023年2月,印发《郑州市生态环境督察整改工作制度(试行)》,明确了“通报、督办、提醒、约谈、追责”五步工作法,进一步规范了整改工作程序,健全了督察整改工作的责任体系,完善了督察整改工作长效机制。

(三)突出整改重点,多措协同推进。坚持督导核查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难点、堵点,将污水处理厂建设、矿山生态修复、黄河湿地保护等整改任务涉及的工程项目纳入一类民生工程,给予相应级别管控豁免,确保能够顺利推进、按时完成。对推进缓慢的整改任务,采取提醒、发督办函、提请市政府督查室专项督办、与市纪委监委联合督导等措施强力推进,确保每项整改任务稳步推进;完成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回头看”行动,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

二、扎实推进整改,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水平,解决了一大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持续深化。把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核心示范区纳入《郑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黄河郑州段滩区和邙岭生态专项规划》、印发《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开展黄河流域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涉水排污单位稳定达标排放、农村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生态破坏问题排查整治、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执法检查、加强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和黄河流域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七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二)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2022年度,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PM10年均浓度77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23天。PM10、PM2.5及重污染天数省定控制目标均圆满完成。全市10个国省控河流断面全部达标,7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4个县级饮用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稳定保持100%,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地下水水质级别保持稳定。农村黑臭水体深度治理率达到80%。 (下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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