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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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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一版)适当倾斜,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再适当提高下列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2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0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退休人员的年龄计算,以批准退休时确定的出生时间为准。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 各地要确保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于2023年7月31日前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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