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商都评论 | 上一版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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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了《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南》),宣布将全面升级网络保护工作中的“青少年模式”为“未成年人模式”。这一举措标志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将进入一个更为全面、深入的阶段。 2019年起,国家网信办试点推广“青少年模式”,通过限制和过滤不良内容,为青少年提供一个更安全、更健康的网络环境。过去四年间,该模式功能不断完善,涉及的平台也愈趋广泛。然而,“青少年”是一个模糊的称呼,与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表述不统一,同时“青少年模式”也潜藏着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即主要针对单个应用程序,不同应用程序之间无法互通。这就需要监护人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逐个进行设置,而未成年人也相对容易绕过这些模式的限制。 此次发布的《指南》对“青少年模式”进行了全面升级,将其更名为“未成年人模式”,明确保护的对象为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符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定义。这一变化使得保护目标更加清晰,有利于依法保护未成年人。 除了明确保护对象,《指南》还提出了一系列扩大模式覆盖范围的措施,让网络保护的治理目光延伸到了更广阔的领域。除了对网络内容的管制,这次升级还将目标对准了移动智能终端和应用商店,实现了对“平台的平台”的监管,家长们不仅可以通过开机提醒、桌面图标和系统设置等多种方式,轻松进入“未成年人模式”,还能够统一设置相关应用的使用时长。通过未成年人防沉迷提醒、家长监督管理等核心功能,未成年人保护将变得更加智能、便捷。 与此同时,《指南》还对多个义务主体进行全流程监管,来有效防止管理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漏洞而导致“青少年模式”变成走过场。这个举措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每个环节都严格把关,才能确保未成年人享受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 值得一提的是,在过去的“青少年模式”中,应用程序开发者被赋予了未成年人身份认证的权责,每个应用都需要收集用户信息以进行身份识别,这无疑增加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而引入新的“未成年人模式”后,未成年人身份确认只需要在终端进行,此举既降低了应用方进行身份核验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压力,也减少了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有利于保障个人信息安全。 总的来说,将“青少年模式”升级为“未成年人模式”有望为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应用时提供更全面、更深入的保护,有助于解决过去“青少年模式”的局限性。 也应认识到,“未成年人模式”作为一种技术手段,虽然可以提供一定的保护,但并非万能之策。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中,学校和监护人仍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亟待其积极履行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引导未成年人正确使用互联网。另外,对于这一“未成年人模式”的实施,还需要平台、应用开发者和相关机构的积极配合。只有各方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才能织牢织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网。 孔德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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