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商都评论 上一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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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非典型”困难学生 要兼顾透明与尊重

近日,山东东营市爱心救助中心发视频称资助一位女学生3.6万元,但有网友发现女孩家里装修看起来很“豪华”:客厅宽敞、瓷砖锃亮、挂壁平板电视。之后,社交平台又曝光了疑似受助女孩子的照片,女孩打扮时尚。在事件引发争议之后,东营市爱心救助中心负责人出面回应:“她们家遭受了几次大灾大难,你了解到她的家庭情况后,可能都要掏钱捐给她。”另外,他们表示这个救助行为都是自行筹钱,“没有花政府部门一分钱。”

视频片段中出现的受助女学生,其穿戴打扮留给网友的第一印象,相较于人们对于贫困学生的原本想象,确实颇有落差。但是,以貌取人的视觉判断习惯,往往牵连着一套自我的社会经验系统,既不准确也不客观。当现实与预想背离,“质疑”就会反射式触发,相伴而来的就是对个人的道德审查。在东营的这起爱心救助事件中,受资助的家庭被指“疑点重重”:房子看起来整洁得体,女孩看上去光鲜入时。于是乎,质疑取代了共情。

尽管当地救助中心澄清表示房子是村里盖的、没有房产证的“村改房”,陈述了这家人遭遇的各种不幸,事故鉴定书、医院病历、法院判决书都一一出示,以对质疑做出回应,可即便如此,仍有部分网友坚持“就是不信”。

此事作为个案,之所以纠结,是因为其触及了某些根本性的命题。比如,慈善救助的适用条件。怎样的对象才有资格获得救助?是非得要卖房、举债,山穷水尽、走投无路才配获助,还是在遭遇巨大困难、确实无力解决之际,就有资格呼吁社会伸出援手?此外,这其中还涉及受救助对象“权利让渡”的边界问题。一个接受捐助的个体,有没有资格保持基本的尊严、体面,能不能在众人面前淡化自己的窘迫,又或是非得在大庭广众毫无保留,将窘迫暴露无遗?

慈善事业,天然对公平性、透明度有着极高要求。如何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回应其合理关切,又能尽量兼顾受助者的自尊和隐私?之于此,或许我们需要形成专业、标准化的公益运作程序作为支撑,更需要在每一起专业的慈善行动中积累互信。 然 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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