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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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裴其娟 文/图)有的枝繁叶茂,冠大阴浓;有的造型古拙雅致,独木成景;有的树形虽有缺损,却依然硕果累累……沧海桑田,经风沐雨,古树屹立千百年不倒,默默地见证着时代的变迁,顽强地守护着生命的年轮。在郑州,由于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古树焕发出了新的生机(如图)。据统计,郑州现存4054株古树名木、26处古树群。 古树名木“挂牌保护” 生长在惠济区东赵村的一株“王宅古槐”,树龄达1100年,是几百年来城区北部乡村四野的“地标”。如今,它的树干上悬挂着惠济区政府颁发的“古树名木、严加保护”的牌子。散居多个地方的东赵村王姓村民常常相约到古槐树下,看看“树爷爷”,回望几眼故土。 在管城区政府院内,有3株树龄分别153年、313年、263年的槐树,其中一株身如游龙,在逼仄的环境中伸展自如,展现了顽强的生命力。为保护这3株古树,有关单位对其进行了“植皮”,在树身空心部位涂上专用保护涂料,并定期输营养液,确保其长势。 生长于菜王西街与中原路交叉口的一株槐树,树龄已404年。相传,当年种菜有名的王氏兄弟种了3株槐树,仅此株存活至今。 位于经开区的法云寺地藏殿前的古银杏树是寺院最大的自然景观,也是郑州市主城区内最古老的一棵银杏树,经过科学测量,这株古银杏树已生长1200余年。历经几十年的恢复生长,整株树木酷似几株捆在一起生长,树冠最大直径10余米、高20多米,春夏季叶色嫩绿,秋季变成金黄色,并结出数不胜数的银杏果。2018年起,它被郑州市政府确定为郑州市国家一级古树,实行“挂牌保护”。 古树名木不得擅自移植 古树是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经济、历史文化、社会和遗传学价值,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宝贵资源。 “树龄100年以上的称为古树,其中500年以上为国家一级古树。郑州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古树名木的保护与管理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郑州市园林局规划建设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说。从上个世纪70年代起,郑州市绿化管理部门就开展了对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工作,对全市古树名木进行了初步调查登记,先后6次组织力量进行全面普查认定,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古树名木档案。 2005年颁布实施了《郑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对古树名木一一建档,挂牌保护。每年由市财政拨付专项资金,采取属地管理模式,加强工作力度和指导力度,市建成区古树资源实现保护率100%。 2012年颁布实施《郑州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禁止砍伐古树名木,严格控制古树名木迁移。 2019年,郑州市绿化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结果显示:全市现存古树名木4054株(其中古树3962株,名木92株)。另有古树群26处,计41422株。其中城市建成区现存古树190株,其中一级17株,二级31株,三级古树142株。 树龄50~99年的古树后备资源也实行属地保护管理。结合郑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要求,2018年底,市园林局对建成区内的古树及后备资源进行了普查、登记、挂牌,经调查,郑州市50~99年的古树后备资源高达9560株。 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条例》,明确对古树名木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面保护、科学管养的原则实行属地保护,市、区县(市)政府应当加强对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保护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管理;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范围外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的保护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植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不得对古树名木进行非保护性修剪。 一系列古树名木保护法规规章和文件的出台,使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走上了法制化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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