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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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一版) 多种措施建保护体系 根据《条例(征求意见稿)》,我省将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技术调查官负责为专利案件中技术事实与专业问题的调查、分析、判断提供技术协助。当事人可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方式化解专利纠纷。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专利纠纷经过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 明晰法律追究相应责任 《条例(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如明知对方假冒专利,仍为其提供资金、场所、生产设备以及运输、销售、广告等便利条件的,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展会举办者未履行查验义务或者允许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专利产品、专利技术参展的,由负责专利执法的部门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将意见和建议于2023年12月28日前,通过hnsftlfc@163.com等渠道进行反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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