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中州大道综合改造基本完成
交通运输系统全力以赴保畅通
公交部分线路增开区间车
老旧小区装上了天然气
开展技术指导 确保农业生产秩序稳定
启动应急机制 保障农产品供应
黄河雪景 宛如水墨画
心通桥指数
我省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方案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我省实施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方案
全省脱贫人口收入要持续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本报讯(记者 袁帅)2023~2025年,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持续高于全国脱贫人口平均水平,全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每年稳定在210万人以上……记者日前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脱贫人口增收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保持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只有不断增加脱贫人口收入,才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行动方案》提出工作目标,保持脱贫人口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结构持续优化。2023~2025年,全省脱贫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高于全国脱贫地区平均水平,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持续高于全国脱贫人口平均水平。脱贫人口的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保持合理增长,持续提高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水平。

2023~2025年,确保每年各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县(市)区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缩小脱贫人口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到2025年,全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与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提升到1∶1.1左右。

2023~2025年,人均纯收入在全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范围以内的脱贫人口持续减少,易地搬迁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实现同步增长。到2025年,全省脱贫人口(整户无劳动能力的兜底保障户除外)人均纯收入力争达到监测范围以上。

着力稳岗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增加工作岗位,让贫困人口能够就业是增加收入的保障。《行动方案》指出,要组织外出务工就业,通过“1+6省际劳务协作联盟”“春风行动”等为脱贫人口就业提供服务,持续落实跨省务工交通补贴政策,确保对在外省务工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及以上的脱贫人口应补尽补。鼓励各地对在县外省内务工的脱贫人口给予务工交通补贴。

推进就近就地就业。开展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示范点创建活动,每年认定100个“河南省脱贫人口就业帮扶示范点”,并按照规定给予奖补。

提升就业层次。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统筹高素质农民培育、致富带头人培训、乡村工匠培育等培训资源,每年力争实现脱贫人口新增持证10万人以上,促进脱贫劳动力技能就业、技能增收。开展“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帮助“雨露计划”毕业生实现就业。落实创业补助和担保贷款政策,支持脱贫人口自主创业,帮助返乡脱贫人口二次就业。2023~2025年,全省脱贫人口务工规模每年稳定在210万人以上。

大力发展产业,增加经营性收入

《行动方案》明确,要通过“十大产业发展行动” “四个一批”帮扶产业,提高产业发展效益等形式增加脱贫人口经营性收入。

持续开展好田园增收、养殖富民、乡村旅游、电商流通、消费帮扶、致富带头人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提升、龙头企业带动、金融助力、科技支撑“十大产业发展行动”,千方百计促进脱贫地区主导产业发展,实现产业增效、农民增收。

对产业链条完备且生产经营正常的帮扶产业项目,持续巩固产业发展成果。开展服装产业“百镇千村”行动,推动乡村服装产业高质量发展,吸纳更多帮扶对象就近就地就业。做好设施蔬菜产业项目改造提升试点工作,带动设施蔬菜产业提质增效。做好项目资产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衔接试点工作,拓宽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壮大脱贫地区农业产业。按照“土特产”思路发展特色优势产业。鼓励引导脱贫人口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

2023~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每年用于产业的比例分别不低于60%、65%、70%,每个县(市)区培育1~3项特色鲜明的优势帮扶产业。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带动脱贫人口全产业链参与生产经营,实现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至少落实1项开发式帮扶措施。

强化政策扶持,增加转移性收入

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行动方案》要求加强兜底保障,落实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缩小城乡低保差距。以整户无劳动能力脱贫户为重点,将符合条件的按照程序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农村低保“应保尽保”,特困供养“应养尽养”,临时救助“应救尽救”,涉农补贴、补助、奖补等确保“应补尽补”。

定点帮扶、校地结对帮扶、市县结对帮扶等帮扶单位要按照帮扶工作目标任务,结合自身优势,持续开展各项帮扶活动。扎实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民营企业采取多种形式带动脱贫村、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推动创新赋能,增加财产性收入

《行动方案》还指出,要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促进村集体和群众增收。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以及其他相关项目建设。2023~2025年,对确定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对象的村,按照每村不低于50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鼓励引导脱贫人口规范流转承包地土地经营权,增加流转收益。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发展新业态。

同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

3上一篇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