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艳竹)1月16日,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充分体现郑州特色,全面总结了我市城市更新工作经验做法,为我市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是全国省会城市首批、全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
看点1:
《条例》充分体现郑州特色
位于中原区华山路的磨街文创园,是原郑州三磨研究所所在地,项目更新改造后实现“逆生长”:绿树红墙的轻松惬意环境,艺术及非遗展览馆、服饰、餐饮、娱乐等丰富业态,已成为富有年轻力烟火气的青年活力聚集区;位于金水区沙口路与黄河路的郑州记忆·油化厂创意园,在保留老厂房既有建筑格局的前提下,导入娱乐、餐饮、文旅等业态,“颜值”大大提升,吸引了大量年轻人前往打卡、参观、消费,形成了新的夜经济中心,实现了工业记忆向文化创意的转变……
城市更新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两年来,我市涌现出很多优秀城市更新项目,中原区磨街文创园和郑州记忆·油化厂创意园就是其中的代表项目。
郑州作为国家中心城市,城市更新工作体量大、情况复杂,亟须总结提炼固化成熟经验,通过地方立法来引领、规范和保障城市更新活动。
据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介绍,作为全国省会城市首批、全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条例》立足我市城市发展阶段、产业发展需要等实际,因地制宜确定城市更新的目标、范围、类型、实施路径、权责配置等,强化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保障措施,解决实践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充分体现郑州特色。 (下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