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规定,拟提请任命:
尹晓艳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文兵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徐卫岭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杨正辉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张鹏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刘向科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王胜利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马刚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庭长;黄跃敏、李留纪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石卫华、李晓敏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季士方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李传炜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于岸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朱长勇、骆大朝、赵俊丽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副庭长;赵志远、孔令志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副庭长;王长春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副庭长;刘尊超、贺云峰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胡涛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耿媛媛、申晓娟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杨燕勤、程雪迟、姚晓科、孟冬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根据《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提任法律职务的审判和检察人员实行任前公示办法》(郑人常〔2001〕53号)的规定,现对以上拟任法律职务人员进行任前公示。自公布之日起7日内,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集中受理各方面的举报。举报电话:0371-69521195。来信举报请寄: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邮编:450000。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