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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消费安全防线 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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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发布提示:
筑牢消费安全防线 呵护儿童健康成长

本报讯(记者 李爱琴)六一儿童节即将到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昨日发布消费提示,呼吁全社会共同努力,筑牢消费安全防线,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安全、健康、欢乐的节日。

加强消费安全教育,帮助孩子提高辨识和防范能力。家长应提高消费安全意识,给孩子购买玩具时,注意查看“3C”认证标识,不要购买无检验合格证明、无中文标签、无生产厂名、厂址的玩具。为孩子购买儿童服装时,首先要查看商标、厂名、厂址、面料等标签内容,选择标识齐全的正规产品,购买3岁及以下婴幼儿商品时,一定要查看产品是否有“A类”标志、“婴幼儿产品”等字样;平常要有意识提高孩子的辨识能力、消费知识和常识,引导孩子理性选择,谨慎购买,提高他们辨假识伪的能力。

购买使用电子产品,开启未成年人模式。给孩子使用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时,要开启未成年人模式,不要提供家长身份信息给孩子进行实名认证;要管理好解锁指纹和支付密码,不将密码告诉孩子,并定期对支付账号进行检查;要加强对孩子的日常消费教育,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乘坐游乐设施,要安全放到首位。节日期间带孩子外出游玩,家长首先要选择正规、有经营资质、口碑好的游乐园(场),并在选择游玩项目时充分考虑是否适合自家孩子的年龄和身体状况,而且家长要全程陪同。同时,提醒孩子注意外出安全,不要前往河流、池塘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齐心协力,共同呵护孩子成长。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广大经营者要主动承担起社会责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生产、销售不良产品,不向未成年人提供不良服务;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职,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消费权益。

运用法律武器,为孩子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为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国家在法律层面从各个领域为未成年人设置了保护措施。家长如果发现孩子在消费活动中权益受到侵害,要果断拿起法律武器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孩子因为“冲动”而产生的“非理性”大额消费,以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娱乐场所消费,家长可以依法与商家协商返还费用,也可直接向有关单位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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