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一版)单缴职工家庭中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含退休职工),在社保系统中记载的工资,可认定为家庭收入的一部分。
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可办理公积金贷款和“商转公贷款”
未办理贴息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经办理贴息贷款的,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时,可将贴息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悉,此次调整自2024年6月7日起执行,未涉及的提取和贷款政策及已经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继续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