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郑风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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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样范》:以鲜活个体样貌致敬时代风范
生活中的小欢喜
祈雨调(国画)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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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的小欢喜

♣ 舒 鸿

欢喜是一件极其简单却又很难做到的事情。小时候喜欢看小人书,喜欢去掏鸟蛋,去河里抓鱼,去郊外的荒地上疯跑,喜欢从这棵树上蹦到那棵树上。再大一点认识了几个字,就开始看那些晦涩不明的诗词,男孩子挥拳头的时候,女孩子大多数都躲在被窝里看林黛玉。

记得学生时代,很多女生都能背出《葬花词》,《红楼梦》看懂没有不知道,但是“花谢花飞花满天”都知道。我那时候也疯狂地迷恋林黛玉,每天一有时间,就把关于花的诗词抄写在一个小本本上,那种认真的程度,比老师布置的语文作业还要工整,仿佛这样我就能和林黛玉拉近距离,甚至幻想自己是半个林黛玉,每天把自己装扮成一个可怜兮兮的小女孩。

上世纪70年代出生的小女生,在80年代也是那么萌蠢甚至幼稚的。记得有一段时间,很多女生都喜欢在手腕上文一个字,这个字是喜欢的明星或者歌星的,也有胆大的女孩子,文上暗恋男孩名字中的一个字。那时候还不知道恋爱两个字,单纯地就是喜欢,纯粹的喜欢,没有原因。那时没有文绣师,基本上都是自己先用蓝墨水的笔在手臂上写好想要刺绣的字,然后再用母亲针线筐的大针在上面扎下去,扎得血糊糊一片再把蓝色墨水涂上去,来回反复。整个过程比较刺激,也比较神秘,如同会魔法的小女巫。少男少女都以自己手臂上文的字迹清晰度自豪,年少的时候,不懂得情调,在大人们看起来都是瞎胡闹的事情,却被我们玩得乐此不疲。我比较胆小,每次总是在手臂上画了又画,拿起针却一次也没扎下去。为了风靡一时的耍酷,我一次次在手臂上描画,只是为了更为逼真。后来,我无比庆幸我的胆小,让我光洁的手臂上,没有留下任何一丁点痕迹。

记得当时一个小姐妹手臂肿得老高,可她仿佛不知道疼似的,每天都笑得格外甜蜜。

喜欢过月亮,喜欢过星星。对这些遥不可及的东西,我们的喜欢都是淡淡的,总是在夏夜的虫鸣声中,指着一颗最亮的星星,和小伙伴争论这颗星星的背后,有没有站着一个神仙,会不会有人在夜晚把星星托在手心里把玩。也会在某一个清晨对着一朵花发呆,对着一只小鸟自言自语,偶尔也躲在被窝里,享受那难得的宁静。

生活中的那些小欢喜陪着我们一路长大,磕磕绊绊如影子一样点缀着我们的生命旅途。记得也为一朵花的凋零伤心,为一只折断翅膀的小鸟难过,大多数转身就忘记了,成长的路上,欢喜多于那一丢丢的难过不安。人到中年,回忆这些小小的欢喜,就像儿时的钢珠糖,小得几乎看不见,却甜在记忆深处,让人一想起来就有一种说不出的甜蜜。

现在想想,那些小欢喜都是发自内心的。不是现在这样,假装赏花看风景,其实心里被生活两个字压得沉甸甸的。现在的我喜欢一个人静静坐着,也喜欢一个人在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孤独地行走。有时候希望有个知音,有时候希望和所有认识的人都保持距离。生活在不断的矛盾中延续,日子平滑地滚动向前。

在城市待久了,有点厌倦了,就有点想念乡下的生活。那种浓重的烟火气息,铺天盖地而来,一片叶子,一朵小花,田埂上摇曳的喇叭花,随风飘舞的蒲公英,田野里一眼望不到边的麦田,这些都让人欢喜不已。城市里的欢喜多在肢体动作上,比如广场舞、蹦迪,各种闹市、超市,人山人海,就算出去旅游也是看人头。乡下人的欢喜更简单直接:田里的庄稼、村庄里的鸡鸭鹅、谁家娶了媳妇、谁家嫁了闺女……

年少的时候,我一度爱上桃花、杏花、梨花、油菜花。曾经一度我和朋友疯一般在桃林中游荡,总幻想自己是桃花仙子,在高高的树杈上,戴上粉色的花环,披着金黄色的油菜花,能坐着半天一动不动,假装自己是一棵花树。每年春天我都花费大把的时间在各种花树下打坐,任凭时光漫过脚踝,一点点爬到身上,一点点淹没我自己。我喜欢这几种花,不仅仅因为桃花的粉嫩、杏花的飘逸、油菜花的热烈,而是满眼都是轰轰烈烈的盛世。现在的我依然喜欢大片的花,每次见到大片的花海都想扑上去,都想和她们拥抱、亲吻,且问她们下一站去哪里。流浪久了,看到这花海就像是看到亲人、看到故乡、看到朋友、看到邻居。

小时候陪着母亲去看戏,虽然不觉得枯燥,但是很多年我都一直拒绝再走进去,现在年纪渐渐大了,忽然爱上戏曲。就算去小广场、小公园,偶尔听到一两句河南的豫剧都觉得非常熟悉,仿佛踩在脚下的泥土不是他乡而是故土。有时候听着听着便泪流满面,也会在心里不由自主地哼哼几句。放在年少,这些都是矫情,但是现在越听越欢喜。不仅仅是因为那些唱腔,而是那种久违的熟悉感,一下子就灌满心扉,让人心生欢喜。

在车水马龙的大街上,到处都是陌生人,到处都是人挤人,却没有熟悉的人,那种孤独感一度数次淹没我,让我一次次迷失在异乡的街头。在大街上猛然听到熟悉的乡音,就像是儿时在煤油灯下写作业突然来了电一样,那种欢喜像一道光直直地照进心里。

喜欢春天,喜欢所有的春天。喜欢看一粒种子发芽,喜欢看一朵花开放,喜欢看一片一片的花海,喜欢看柳树返青,看麦苗迎风跳舞,喜欢那些野草疯了一样窜出来,喜欢是那么的简单、直接,没有一点犹豫,也没有任何原因。有时候会突然发现,欢喜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没有那些枝枝蔓蔓,就像是冬天突然步入春天,喜欢就来了。

也许有时候,喜欢是一场空,像年少时朦胧的情感,等清醒的时候,才发现埋在心底的喜欢是那么干净纯粹。记得小学时,我喜欢一本连环画,名字早已经模糊不清,我偷偷从鸡窝摸了两个鸡蛋去换,走到半路摔了一跤,把鸡蛋给摔烂了,这当然成了空喜欢。后来等我再去看这本连环画时,突然发现我喜欢的不是这本连环画,而是那种拥有的小冲动,那种想要努力喜欢的心情。

喜欢就是不抱怨、不埋怨、不遏制。就是淡淡地喜欢着,不管遇到再多的困难,总有各种美好的事情指引着我们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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