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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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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雪苹)8月6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南省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十个严禁”的通知》。 《通知》明确,严禁违法违规开垦新增耕地、严禁降低补充耕地质量标准、严禁虚假新增补充耕地指标、严禁违规交易补充耕地指标、严禁违规使用省级统筹指标、严禁倒卖补充耕地指标套利、严禁公职人员违规参与工程、严禁擅自减免缓征耕地开垦费、严禁挪用补充耕地调剂资金、严禁违法违规占用新增耕地。 据悉,对违反《通知》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涉嫌违犯党纪和职务违法犯罪的,依照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有关规定,坚决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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