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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 服务下月起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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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项辅助生殖类医疗 服务下月起纳入医保

本报讯(记者 王红)9月1日起,“胚胎培养”等12项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河南省医保支付范围。这是记者昨日从河南省医疗保障局获得的信息。

按照省医保局、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通知》规定,9月1日起,河南省共有12项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其中,“取卵术”“胚胎培养”“胚胎移植”等8项为国家确定的辅助生殖医保准入项目,在此基础上,河南省还将“胚胎培养-囊胚培养”“胚胎移植—冻融胚胎(囊胚)解冻”“阴道(宫颈)内人工授精”“显微镜下切开取精术(加收)”等4项拓展加收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参保人员在门诊使用相关医疗服务项目发生的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不占用门诊统筹额度,不设起付线,全省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首自付比例统一确定为10%,扣除先行自付部分后,统筹基金分别按70%和60%支付,支付额度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参保人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不区分甲、乙类。

新政适用的医疗机构范围为经省卫生健康委或军委后勤保障部门批准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且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医疗机构。

关于异地就医报销,新政规定,综合考虑河南省相关医疗服务项目收费、医保基金运行、省内辅助生殖学科发展情况和当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暂不纳入本《通知》保障范围,省内异地就医费用按规定正常纳入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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