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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优化生育津贴发放方式
一次性发放至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郑州市医疗保障中心发布通知,12月1日起,我市优化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将一次性发放至个人银行账户。

通知明确,自2024年12月1日起,参加郑州市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由“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领”调整为“对符合规定的生育津贴自动生成申报数据,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一次性发放至参保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标准及其他相关待遇仍按现行政策执行。2024年11月30日之前(含11月30日)生育或终止妊娠的郑州市生育保险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仍拨付至参保单位账户。

市医疗保障中心提醒,相关人员应提前开通本人社会保障卡上的银行账户。避免因个人银行账户信息不准确或未开通银行账户功能导致生育津贴无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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