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着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关于召开政协郑州市第十五届委员会
第三次会议时间的决定
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郑州率先出台决定对手机带入中小学校作出规定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在校
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
冬季宣传进企业 警企携手筑平安
郑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任免名单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在校
中小学生使用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管理的决定
(2024年12月27日郑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维护全市中小学校(以下简称学校)教学秩序,提升学生学习专注力,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作如下决定:

一、严格限制中小学生将手机等智能终端产品(以下简称手机)带入学校;除教学必需外,禁止带入课堂。

二、学校应当结合本校实际,依法依规制定手机管理办法,告知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三、学校应当在校园公共区域合理设置公用电话,供学生应急联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

四、学校应当加强科学、文明、安全使用手机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自我管理能力。

五、学生确有需要将手机带入学校的,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允许带入的,入校后交由学校统一管理。

六、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支持配合学校的管理工作,凝聚协同育人合力。

七、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科学合理安排学生放学后的生活,严格限制学生使用手机的时间、内容和权限,及早预防、及时矫正学生沉迷网络或者手机。

八、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管理学生使用手机情况进行监督。

九、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