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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消费者只能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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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烟花爆竹消费提示
普通消费者只能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

本报讯(记者 李爱琴)春节将至,又到烟花爆竹产品消费旺季,由于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品,如果选购了违规劣质产品,可能发生安全事故,危及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为确保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安全、祥和、欢乐的传统节日,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协近日联合发布烟花爆竹消费提示。

根据消费提示,市民购买烟花爆竹要先看相关证件,应在具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正规场所购买,不要到无证摊点、不法商贩处购买,不要购买“三无”产品,燃放前应仔细阅读产品包装上的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内容。

同时看产品的消费类别,烟花爆竹按照药量及危险性大小,分为A、B、C、D四级,A、B级产品为专业燃放类,C、D级产品为个人燃放类。普通消费者只能购买“个人燃放类”产品。

在外观方面,选购的烟花爆竹应无霉变、无变形、无漏药、无浮药。产品标志应完整、清晰,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警示语和燃放说明,看点火引火线是否使用绿色安全引线。

在燃放时要注意,点燃引火线后,应迅速撤离到安全位置进行观看,不要靠近未被点燃或中途熄灭的烟花爆竹产品,不要进行二次点火,未成年人应在家长的监护下谨慎燃放烟花爆竹。

另外,所有的烟花爆竹都应在室外燃放,同时关注禁放区,如文物保护单位、输变电设施安全区等。燃放烟花爆竹要远离雨水井盖、污水井盖和其他排水、排污设施,以免引燃、引爆管道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气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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