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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条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我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发布
本周末两场招聘会与你有约
科技成果转化步入“快车道”
加快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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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动齐攻坚疏堵结合治顽疾
“一喷三防”护航夏粮生产安全
增进邻里交流共建和谐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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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印发《实施意见》
20条措施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本报讯(记者 孙雪苹 通讯员 刘鹏飞 张艳琳)5月14日,记者从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聚焦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全力提升耕地质量、改革占补平衡管理、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等,细化20条具体措施,坚决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

《实施意见》提出,到203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955.5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9837.89万亩,力争把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奠定坚实基础。

为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实施意见》强调,全面落实党政同责,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管控目标和要求,切实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地块并上图入库。坚持节约集约用地,从严管控耕地占用,切实做到建设项目不占或少占耕地。同时强化对市级党委和政府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对突破耕地红线等重大问题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终身追责。

《实施意见》明确,健全耕地保护和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实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经济奖惩,对耕地保护任务有缺口的市县按标准收取经济补偿,对多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市县给予经济奖励。完善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投入机制。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统筹各类资金,对未占用耕地但已实施垦造或恢复耕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给予适当补偿,对承担耕地保护任务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给予补偿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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