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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安欣欣)近日,郑州商品交易所就丙烯期货和期权合约及期货业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产量最大的烯烃品种期货和期权即将推出。 丙烯是重要的基础化工品,上游连接原油、石脑油、煤炭、甲醇、丙烷等诸多原料,下游广泛应用于家电、汽车、纺织、医疗器械、化妆品等领域,是石化工和煤化工产业承上启下的中间枢纽品种。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国内外市场环境复杂多变,丙烯行业发展面临产能结构性过剩,叠加行业处于高端化、绿色化转型期,风险管理需求强烈。丙烯期货和期权的上市,有助于为上下游企业提供定价和风险管理工具,提高我国在化工行业的定价影响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征求意见稿,丙烯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PL,交易单位为20吨/手,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吨,每日价格波动限制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最低交易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5%,合约交割月份为1~12月,最后交易日和最后交割日分别为合约交割月份第10个和第13个交易日。 交割方式方面,采用仓库标准仓单交割和厂库标准仓单交割,在保证交割效率和交割灵活性的基础上,最大程度便利产业客户参与。 持仓限额方面,一般月份持仓限额为2000手;临近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为500手;交割月份持仓限额为50手。 业内人士表示,与期货相比,期权是更为精细化的风险管理工具,能够更好满足企业多样化和个性化的风险管理需求。此次丙烯期货期权同步上市,期货投资者可以利用期权对冲期货头寸风险,促进新品种上市初期平稳运行。 郑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丙烯期货的合约规则设计经过与产业各界的反复论证,充分体现现货市场实际特征,方便产业客户参与。同时,郑商所将从严把控风险,保障合约的顺利推出和市场的平稳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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