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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关纳入职工医保 ◆6类医疗费用个人账户也能支付 ◆住院费一年最高能报销55万元 ◆灵活就业人员初次参加职工医保,连续足额缴费满3个月后可享受相关待遇 ◆曾在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但未参加职工医保的退休人员,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本报讯(记者 王红)国家机关纳入职工医保;医保报销最高支付限额调高;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调整……今年起,我市出台的全新《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启动实施,与原有政策相比,新政调整了参保范围、待遇水平,明确了社保违规处理,这意味着今后参保职工将能享受到更加高质量的社会保障。 职工医保参保范围调整 新政调整了职工医保参保范围,政策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统称“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退休退职人员和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本市行政区域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统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此外,曾在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工作,并在我市已经领取基本养老金但未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也纳入职工医保范围。(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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