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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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郭勇)记者昨日从市安监局获悉,国务院安委办近日下发通知要求,从4月下旬开始至12月底,在全国开展以隧道施工安全为重点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这次专项行动的治理范围包括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电力工程、水利工程、通信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要重点治理复杂地质条件下各类隧道工程项目。专项治理将分三阶段进行,其中5月20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5月21日~11月30日为重点治理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为总结完善阶段。 通知要求,要重点治理施工现场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采取现场处理、责令整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做到“检查必执法、执法必严格”。对专项治理期间发生各类事故的,采取责令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责令注册执业人员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措施。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要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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