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中国贸易报》山西站聘用记者兰成长在大同市浑源县一煤矿被不明身份的暴徒打成重伤,送院第二天不治身亡。
关于这起悲剧,山西省有关部门的调查结果是:“经核实,死者兰成长为中国贸易报山西记者站聘用的临时工作人员,到该单位还不到3个月时间。兰成长不是正式记者,没有采访资格,他到浑源县采访是个人行为,组织上没有委派他前去。死者不是记者,这案子是一般刑事案件。”事隔一日,大同市也发布了《大同市打击假报假刊假记者专项行动通告》,该《通告》强调“凡未经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均为假报假刊;凡不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核发的“新闻记者证”,从事采访活动的人员均为假记者。假记者的新闻采访系非法活动,被采访对象有权拒绝。”记者应持有记者证,对假记者的采访,被采访对象有权拒绝,也有权向有关管理部门举报。但对于兰成长因为一次“采访”而丢失自己宝贵的生命,我们却不能仅仅停留在“真假记者”面红耳赤的争论之中,因为在这里兰成长是否是“记者”并非问题的关键所在。即使是一位拾荒者,都有睁大眼睛观察社会的权利,更有免予因为合法的观察与言说而受到惩处与报复的权利。只要把舆论监督视作洪水猛兽,那么,无论是兰成长或是别的人,只要以监督者的身份出现,他都必然会遭致不祥的后果。暴徒要打死的是舆论监督者,“假记者”只是一种意外。不能对“很受伤”的舆论监督视而不见,而只是纠缠于兰成长的身份。 华 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