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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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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街头“抢先”卖
多为禁售种类,市民发现可拨打67710000举报
中原网  日期: 2007-01-23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招)近日,记者接群众举报,有小商贩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偷卖鞭炮。昨日记者随金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前往看个究竟。

  “噼”、“啪”……昨日18:30,记者和安监局的工作人员来到纬二路和东明路交叉口附近的聂庄村,老远就听到鞭炮声。安监局的车刚驶到聂庄村村口,卖炮的小商贩已有所警觉,三个人推着车就往村里跑。工作人员立即跳下车追赶,并拦下小推车。经检查发现,没收的烟花爆竹包括大地红、擦炮、炸炮等,好多是属于禁止销售的种类。

  金水区安监局工作人员称,虽然市区今年已经可以卖炮,但有着严格规定,零售点的经营者至少要有一间10平方米的固定门面房,同时还要有专用仓库保管。流动卖炮、占道经营、露天经营者,烟花爆竹不仅会被没收,还会面临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郑州市安监局负责人说,目前还没发放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允许卖鞭炮的时间为农历腊月二十六(2月13日)至正月十六,其他时间禁售。即使在允许销售时间段内,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车站等场所及其周边地区,仍禁止卖鞭炮。如市民发现市区内有商店非法出售鞭炮,可拨打市安监局电话67710000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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