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为严厉打击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公安部、中央综治办、建设部、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决定,自2007年3月至7月,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
公安部28日通报全国治理自行车被盗问题专项行动情况,通报表明,群众举报盗窃自行车违法犯罪活动最高奖励为5000元,这是公安部第一次在全国范围内发布奖励公告。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马维亚介绍说,奖励标准分四个级别,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收缴被盗自行车5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元以上5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抓获盗窃、销赃、窝藏自行车违法犯罪人员5人以上、收缴自行车1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获重大盗窃自行车案件,并循线追踪取缔非法销售、窝藏窝点,并且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2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重大盗窃自行车团伙犯罪案件,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5人以上、收缴被盗自行车50辆以上的,视情节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