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 通讯员 邱艳 范国晓)无证经营取得收入怎样纳税?近日,一起举报案引发了这个话题,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通过检查处理,给予了解答。
郑州市地税局稽查局近日对郑州市某外语辅导学校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学校的总校已不存在,在对二十几家分校进行检查时,发现只有4家办有税务登记证正常缴纳税款,其他分校均为无证经营,并且未缴纳税款。
稽查局了解到这个情况后,积极与各主管税务分局协调,为其中的10余家实力较强的分校办理了个体经营税务登记证,纳入正常管理;其他近10家实力较弱的分校按临商管理,税款按其收入的多少核定为200元至1000余元不等,由办事处代征。同时,对无证经营又未缴税的分校给予了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罚款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