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潘燕 孟斌 实习生 姬晓琼)我市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切实抓好节能工作。市政府昨日出台的“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降低20%,年均下降4.4%。
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确定了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以及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严控高耗能项目新开工
市政府规定,今后要严格控制新开工高耗能项目,把耗能标准作为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的强制性门槛。同时,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设备和技术,对高能耗产业中的高污染、低效益企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制定计划,有步骤地实行关、停、改、转。
新建小区实行能耗核准制
对新建公共建筑和5万平方米以上居住小区,实行建筑能耗核准制,作为颁发规划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监管,确保新建建筑节能标准的落实。
积极推进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加快供热体制改革,推行分户计量、单室温控,推进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实现供用热双方的自愿节能。
推行出租车电话预约
加快建设便捷、节能的一体化交通系统,推进公交优先。加快淘汰高能耗、污染重的老旧车辆,鼓励使用节能环保型车辆和新能源汽车,制定和实施节能标识和环保标识相结合的办法。加快建设和完善智能交通系统,鼓励推行出租汽车电话预约、定点供车,降低车辆空驶率。
固定资产投资先行节能评估
在全市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未进行节能审查或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项目,各级项目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更不能开工建设。对擅自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机关率先采用绿色照明
全市各级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在节能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把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实行节奖超罚。重点搞好办公楼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率先采用绿色照明,抓好办公设备节能。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稳步推进公务车改革。
节能纳入政府目标管理
我市将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和考核制度,全市节能工作要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
全市还将建立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本辖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万元生产总值电耗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等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体系,并及时向市统计部门报送有关统计数据和报表。同时,重点用能单位要加强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定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