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城管就是城市市容和秩序的管理人员,对人行道只有管理权。这下突然扩权,要处置人行道的经营权,这好比请来的管家,突然“升格”为大宅的主人,对家里的东西想染指就染指了。
按此逻辑,如果我有足够的钱,我是不是可以把人行道统统买下来,然后竖牌告示:人行道已转私家路,要经过者请付钱,否则,就走车行道? 文/图 邝 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