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斌)针对近期化肥价格逐渐上涨的趋势,为保证农民利益,昨日,省发改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查哄抬化肥价格等坑农害农的价格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由于化肥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为降低化肥生产成本,各地要按照规定,对企业生产用电和天然气实行价格优惠;免征尿素生产增值税;对化肥铁路运输实行优惠运价并免收铁路建设基金。切实纠正擅自提高和变相提高化肥用电、用气价格和化肥运输价格的行为;纠正化肥生产企业用优惠电价、气价生产化肥以外产品的行为。
同时,各地要加大化肥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市场巡查与驻厂监察,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政策规定、哄抬价格等坑农害农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