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审议的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按照预防为主、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的要求,对现行动物防疫法做了修订。
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疫情
动物防疫法修订草案,对疫情通报公布制度做了修订,以增加动物疫情的透明度。禁止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发布动物疫情。
强制免疫动物一律建档案
草案在现行动物防疫法规定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的基础上,补充规定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强制免疫计划,经强制免疫的动物一律建立免疫档案,加施免疫标志。饲养宠物的家庭和个人应当做好强制免疫工作。
检疫证明由官方兽医出具
草案规定建立官方兽医制度。官方兽医是指具备法定资格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草案明确规定官方兽医必须实施现场检疫,经检疫合格的,才可以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官方兽医要在检疫证明、检疫标志上签字盖章,对检疫结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