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1年4月以来,濮阳县县委、县政府带头违规修建办公楼,致使有一些县直部门违规修建办公楼和一些领导干部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修建豪华住宅楼。
存在的问题有:县委、县政府违反审批程序,超标准修建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楼;县纪委违规修建办公楼。2004年4月,县纪委在未办理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以建“干部培训中心”的名义开工建设办公楼。在建设过程中,县纪委还以“求援款”的名义向一些乡镇和县直单位收取106万元;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挪用下岗职工养老保险金和生活费770万元,修建办公楼及培训中心。
2007年4月,河南省委、省政府决定给予18名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濮阳县原县委书记何广博党内严重警告、行政降级处分。同时决定:没收、拍卖县纪委办公楼;没收、拍卖违规住宅楼33套;对其他46套违规修建的领导住宅楼,依照有关法律进行处罚并责令补交土地出让金后补办用地手续;责成濮阳市委、市政府,濮阳县委、县政府向河南省委、省政府写出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