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企业是药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药品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确保百姓买上放心药。昨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就我市药品监管工作作进一步部署。
针对我市药品监管实际,市政府提出新的工作重点:加强对药品研制、生产、流通、使用等关键环节管理;打击虚假申报;建立健全药品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把好准入关;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治理;开展药品经营企业安全信用等级分类管理;加大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力度;认真开展医疗机构规范化建设,提高临床合理用药水平。
为确保百姓买上“放心药”,我市将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通过药品针对性抽验及时发现线索,以大案要案为突破口,通过大力查处重大案件,打击震慑违法分子。同时,强化企业作为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规范企业生产行为,提高企业自律意识守法经营,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药品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
为了为我市药监部门创造良好执法环境,《通知》还强调,地方政府不得要求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经济发展指标和行业发展任务,更不得干扰药品监管部门正常监管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