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田雨 丁冰)根据征求意见稿,公共场所进行室内整体装饰装修期间不得营业,装修后空气质量经检测合格方可营业。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共场所局部装饰装修期间,经采取措施,非装饰装修区域室内空气质量合格的,可正常营业。
如果公共场所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在整体装饰装修期间继续营业的;公共场所局部装饰装修期间,未采取有效措施使非装饰装修区域受到影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装修后空气质量未经检测评价或评价不合格开展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