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6月21日电(田雨 丁冰)《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
征求意见稿规定,公共场所的用品用具应安全卫生无害。为顾客提供的用品用具使用前应消毒。公共场所提供或使用的化妆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消毒产品等产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要求。不得擅自在化妆品中添加其他物质。
征求意见稿要求,公共场所应当配备与其经营项目相适应的清洗消毒和盥洗设施、设备。同时,还应当配备有效的鼠、蚊、蝇、蟑螂和其他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设施及废弃物存放专用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