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云南诤言奖评奖领导小组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云南诤言奖活动正式启动。2007年度诤言征集时间从即日开始至2007年12月31日。据悉,凡针对云南经济建设、社会发展、民生问题等方面提出的具有建设性、前瞻性、独创性见解,切合云南实际的意见、建言、决策咨询建议,以及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批评和建议等,均属诤言征集的范围。(《云南日报》6月26日)
此消息一出,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赞赏者有之,质疑者也甚众。有评论甚至尖锐地指出——政府以“诤言奖”鼓励老百姓讲真话讲实话,纯粹是多此一举。诚然如此,只要政府广开言路,民众的建议和建言不需奖励就可自发上达。但置于现实的语境和时代的背景下,我们看待“诤言奖”,又不应局限于“诤言并不需要靠奖励刺激出来”的狭隘角度。
为什么要设立“诤言奖”?显然,无法否认政府的良好用意和积极初衷:纳诤言,避免决策失误;开言路,推进公共监督。而事实上,设立“诤言奖”的同时,也随之打造出一条吸纳民言民声和社会批评的绿色通道。不仅给社会提供了正当的提“诤言”的机会和途径,还给予了大众一个看得见、摸得着的监督方向——民众所提的“诤言”,是否落实到实处、是否取得成效,如此跟进的舆论关注实际上是强化了对于政府职能的公共监督。从这个角度看,“诤言奖”的价值不在“奖诤言”,而在于,传递出政府尊重民众的姿态、体现了政府善治并乐于接受监督的意愿。
一个不懂得尊重民众、善纳民意的政府,不是一个好政府。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治民主文明进程的加快,公众对于自身利益的维护和对于公共事务的关注意识日渐高涨,在这种情况下,有越来越多的政府表露出重视和尊重民意的态度,一改往日居高临下俯视民意的面孔。譬如,深圳市政府前不久推行的“政府失职公开道歉”制度。
温家宝总理指出:“社会主义民主归根结底是让人民当家做主,这就需要保证人民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就是要创造一种条件,让人民监督和批评政府。”许多迹象表明,我们正在从行政、司法、检察等方方面面着手构建“让群众批评政府”的要件。这充分表明,我们已经逐渐跨入了一个政府善治的时代。
在政府善治的时代,设立“诤言奖”之类的政府举措,就是一种探索和尝试,就是推动社会民主的和谐音符,或许有这样那样的不足和缺陷,但无论如何,在文明民主的大旗下,政府已经迈出了实质性的脚步。对此,我们应当给予热烈的掌声。 陈一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