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就有苗头,百姓街谈巷议已有时日,但上面并不知情,矛盾由小积大,以致养痈遗患,终酿事端,不得不彻查、集中整治——某些社会问题的这种演变过程,根源何在?人们屡屡追问。
据第24期《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近来一些重大群体事件看似突发,实际上都经过一个“民意—民怨—民怒”的过程,由民间纠纷、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而转化、升级。这暴露了一些基层部门对社会矛盾表现出“迟钝”。报道分析说,一些地方政府生怕上级听到对自己不利的信息,只报喜不报忧,谈问题是“金字塔”——一级一级往上缩小,而讲成绩却是“倒金字塔”——一级一级向上夸大。出了事就“怕”、“包”、“捂”,小事不报告,大事先摆平再报告。等摆不平被迫报告时,局面已难收拾。
这无疑是对社情民意的感觉迟钝,是和谐社会建设的极大隐患。它使原本有望在萌芽状态化解的问题趋于恶化,使破解矛盾的行政成本倍增,使百姓对政府的信任消减,使改革建设事业遭遇不应有的阻力。
对社情民意的迟钝凸现相关纠错机制的欠缺或失灵。一个地方、个别人可能出于个别原因而麻木或迟钝,若多个地方、相当一些人都表现麻木或迟钝,则值得警惕和反思。在一些矛盾突出的地方或领域,往往不难发现官员对社情民意感觉迟钝的影子。比如各地正在清理党政机关的楼堂馆所,这是近年来各地竞建豪华办公楼呈蔓延之势、百姓对公共财政资金管理松懈多有指责的事后补救。而建设豪华办公楼从个别地方到呈蔓延之势,相关部门一直缺乏敏锐察觉和遏制对策。当舆论质疑声一浪高过一浪时,只可惜木已成舟,如何善后又是一道难题。
对社情民意的迟钝,重要原因之一是相关部门及其人员对自身职责意识的模糊。什么是自己权力范围内的事,什么是自己该做且必须做的事,什么是自己不能擅自决策而必须通过合法程序决策的事,什么是无论如何不能做、否则即违规违法的事,一些人并不十分清楚,或者根本就没想搞清楚。多年来别人、别的地方都这么干,我依样而为何错之有?以致对自己的失职渎职行为不仅不自觉,被查处还觉得“委屈”。
其二,群众监督乏力。一些官员做事只对上负责、不对下负责,把很多精力放在取悦上级、打造表面“形象”、“政绩”上,而不是实实在在为百姓谋利,为地方及国家长远发展做事。
对那些切实不明白自己职权边界的官员,有必要强化其政策理论学习,提升其政策法律的把握水准;而对那些“揣着明白装糊涂”、为了编织“政绩”而有意欺上瞒下的,则必须从完善干部评价与考核机制入手,让他们的如意算盘落空,让更多踏踏实实为官做事的人得到应有的激励。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如果我们对小问题、小隐患麻木、迟钝,不能及时纠错、补漏,那么,我们面临的就可能是大问题、大麻烦。对此,各级政府及广大官员必须保持高度的政治敏感与责任心,明察秋毫,举一反三,未雨绸缪,应时权变,防患于未然。任何麻木、迟钝的心态都是极其危险的。
刘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