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今后,技工学校贫困生求学期间也能享受到国家助学金。昨日,记者从省劳动保障厅获悉,凡符合条件的技工学校农村学生和城市贫困生,只要提出申请国家助学金,入学一个月内就将获得资助。
按照国家劳动保障部通知要求,符合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的技工学校为劳动保障部门管理的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公办和民办技工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受助学生的生活费开支,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500元,资助对象为具有技工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学生和城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月发放。技工学校新生和二年级学生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技工学校应于学生入学一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分别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一律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