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1日电(吴晶 霍殿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吴浈11日表示:针对日前接到的“甲氨蝶呤”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开始进行全面调查,目前药品本身尚未发现异常问题。
据他介绍,7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报告,反映在上海和广西有几家医院白血病患儿使用“甲氨蝶呤”以后,出现下肢疼痛、行走困难等不良反应症状。
“经过这段时间的工作,对各环节进行检查,迄今药品本身还没有发现异常问题。也就是说原料药、生产制剂的药品,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检验还没有出现不合格的指标。”吴浈说:“生产现场的检查,也没有发现有违规、违反操作规程的问题。”
吴浈指出,“甲氨蝶呤”的不良反应报告集中在这一段时间,在两个批号的药品上出现的不良反应比例比较高,是不正常现象。并且经过大量分析、研究、测试,在药品里面仍然找不到问题的原因,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对药品本身找原因的同时,要从药品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找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