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明城市评选活动由中央文明委组织,三年一评,到期重新申报,动态性很强,评选难度较大。
2005年,中央文明委命名了9个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和58个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9个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分别是:厦门、青岛、大连、宁波、深圳、包头、中山、烟台、张家港,全部为非省会城市。目前,全国共有50多个城市提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目标。由于全国文明城市实行的是指标制,而非达标制,到2008年,首批9个全国文明城市须重新参加申报、评选,而据估计,中央文明委2008年的命名指标将不会超过20个,我市尽管曾于2002年、2005年两次获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先进城市称号,若要在众多的城市中脱颖而出,依然任重而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