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南宁7月15日电(记者 王勉)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组织部和监察厅日前联合下发《严格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招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明确要求严管领导干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行为,领导干部干预招投标,将一律先免职再处理。
规定的主要内容是,不准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本人或者通过亲友、身边工作人员采取向有关部门暗示、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干预和插手正常的招投标活动;不准明示或者暗示项目业主单位规避招标或者不按照法定条件、范围及程序招标;不准指定评标专家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制定倾向性标书等方式干预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等。
凡是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