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亚楼 通讯员 杨宪福 潘正军)记者昨日获悉,巩义市检察院正在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体系,着力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
该院加强同学校、家庭的联系,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实行控制性预防,成立帮教小组,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未成年犯进行帮教,实行从批捕、起诉到监所检察一条龙帮教。同时,做好对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的回访工作,与其家庭、学校、所在社区村、居委会联合预防未成年人再犯。
翟某是巩义市河洛高中一年级学生,现年16岁。今年春节期间,翟某沉迷上网不能自拔,为获取上网费用,一周之内伙同他人四次在市区盗割通讯电缆,总价值8000余元。接案后,承办人员在对翟某进行教育感化的同时,及时与翟某的监护人、被害单位联系沟通,促使当事双方相互谅解,最终对翟某做出了不予批准逮捕决定,使其重返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