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往今来,作家们在完成一部部脍炙人口的传世之作的背后,究竟有着怎样鲜为人知的嗜好?这些嗜好是如何有助于他们对从事之著画龙点睛的?不可否认,一个作家长期写作所形成的写作习惯和古怪癖好,是产生创作灵感的一种契机。
就写作的时间来说,列夫·托尔斯泰选择的是在早晨写作,他认为只有在早晨才能使头脑保持一种清醒的批判精神,而在夜间会写出大量的胡说八道的荒唐之言语。法国的作家福楼拜则习惯于通宵达旦地伏案疾书,他的书房内那盏笼罩着绿色的灯终夜不熄,他的窗口也因此成为塞纳河上夜航人的灯塔。
就写作地点而言,安徒生喜欢在幽静的森林里构思他的童话。只要一走入森林的王国,安徒生的艺术想像力就显得超常的活跃。美国的剧作家柯汉则喜欢在列车上写作,他长年包下一间普尔门的特别列车上的客厅,以便在火车疾驶的快感中写作,而且每次都要坚持到把作品写完为止。通常,柯汉一个夜晚即能写出一百四十页的原创。
从写作姿势上来看,美国的海明威站着写作的怪癖几乎是无人不知。其实,站着写作的作家不仅仅是海明威一个人。英国诗人沃尔夫、意识流小说家伍尔夫都是喜欢站着写作的。美国作家马克·吐温、英国小说家史蒂文森则爱卧在床上写作。其他作家还有美国政治家兼作家富兰克林、法国剧作家罗斯特则更加情愿泡在浴缸里写作。作家自己写到:我在写作时先将浴缸注满热水,再往水里撒一些泡澡粉,在浴缸边沿横搁上一块松木板,然后拿出纸笔开始写小说。我在浴缸里一泡就是几小时,热腾腾的洗澡水使得我体重减轻,让我感到身轻如燕,飘然欲仙。当我的体温上升到热水的温度时,我的思维才情便挣脱了羁绊,自由自在地飞翔了起来。
至于作家的写作方式,那更是五花八门,怪异的能让读者咋舌。英国作家狄更斯写作时有一种夜游的习惯。每次到夜晚,他就来到街头穿街走巷,然后来到一个下等的公寓或者酒吧,他会把他的所见所闻都记录下来。挪威剧作家易卜生,他认为瑞典剧作家斯特林保是他的死对头,他要把斯特林保的相片放在自己的写字台上,他要时刻做到与斯特林保相对,这样,他才能写出上乘的剧本。美国小说家爱伦总是要让自己心爱的猫咪坐在他的肩膀上,然后他才能进入写作的状态。
中国“五四”时期的诗人白采,他的书桌上长年累月摆放着一个死人的骷髅头,他在写作时,一只手抚摩着骷髅头,另一只手就激情四溢地在创作诗歌和小说。法国作家大仲马的写作习惯是用色纸写作,他用黄色稿纸写诗歌,用蓝色稿纸来写小说,用玫瑰色的纸写散文。否则,他的写作便没有丝毫的灵感。
当然,以上说的都是大文豪们的写作习惯。在现实中,也不乏其他的作家在写作的时候有着千奇百怪的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