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国润 实习生 邓奕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有更多受资助机会。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已安排2亿元资金,用于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励和资助。
奖学金提高一倍
今年,中央继续设立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4000元提高到8000元。
新设国家励志奖
新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经费由中央、省、省辖市共同筹措,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助学金范围扩大
中央、省、省辖市、县(市)区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资助面由原来的占在校生总数的约2%扩大到现在的20%,平均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500元提高到2000元。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对象资助面由原来的5%扩大到现在的90%,资助标准由原来的每生每年1000元提高到1500元。
105万学生获资助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涉及我省83所高校和1023所中等职业学校。其中,国家励志奖学金今年将奖励资助2.8万余名学生,国家助学金今年将资助18.6万余名学生,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今年将资助84万余名学生。据测算,今年秋季学期,我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共需资金9.1亿元,其中中央负担5.5亿元,省级负担2亿元,市县负担1.6亿元。省级负担的2亿元资金已经落实。
助学贷款可代偿
据悉,目前我省普通高校在校生有97.4万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占23%,特困的占7%。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137万,家庭经济困难的约占20%,特困的约占10%。
为切实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摆脱困境,我省规定,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后自愿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从事一线工作且服务达到一定年限的,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