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5版:都市新闻
3  4  
PDF 版
“桑拿天”卷土重来
执著画虎 哑女二十年痴心不改
警车交通违法
建立警车电子档案 规范干警交通行为
两人有抢包嫌疑
报道追踪:小昊轩昨日拆线近日出院
树穴穿上高科技“时装”
瞧!母子笑得多灿烂
严禁开警车上下班 每晚登记车辆情况
郑州老人单骑走西藏
发生交通违法问题 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公安民警交通违法 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市司法局局长刘金柱
发生交通违法问题 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中原网  日期: 2007-08-06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记者 陈 思 张冯焱 王一博

  我市司法系统共有120辆警车,全部按照规定实行归口管理,严禁出借、转卖警车,严禁冒领、转借、挪用、套制、伪造、涂改警车牌证,严禁无证无牌车辆充当警车,安装警灯、警报器、喷涂警车标志。警车驾驶人员除严格执行《交通法》和《警车管理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严禁非紧急公务时使用警灯、警报器;严禁非紧急公务时闯红灯、单行线和禁行线,强行超车,逆行;严禁使用警车从事非警务活动;严禁把警车转借给他人使用。

  在警车使用中发生交通违法问题,不仅要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或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